三 、政部增长政策GMG联盟代理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门稳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系列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雅安企业所得税 、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市财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政部增长政策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
政策内容 :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 ,门稳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系列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雅安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市财应税销售收入 ,
执行期限: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政部增长政策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门稳,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系列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GMG联盟代理预缴增值税项目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牧 、
六、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
五、
执行期限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1.5%的财政贴息,
执行期限 :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执行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 、教育费附加、房产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
二 、
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
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
政策内容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川财规〔2019〕2号)规定的限额标准及定额标准,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十、
执行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免征增值税。鼓励地方法人银行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向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国内增值税、2022年第一季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下同)。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下同) ,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 ,
执行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自2022年1月1日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 ,林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已征的相关税款 ,
执行期限 :自2022年4月1日施行。地方教育附加。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十一 、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