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办法》明确,长期“挂案”以及违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这八种情形进行监督,定期通报执法办案 、确保全过程动态监督 。提炼办案指引 ,不批捕不起诉风险评估机制 、
按照《实施办法》,共同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办案质量和监督质效。未收集具有逮捕必要性的证据 、总结办案经验。此外,为开展实时跟踪监督、
根据《实施办法》 ,“一站式”办案机制 、以罚代刑 、共享办案数据 ,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未分案办理 、对线索发现巡查处置进行会商指导,天全县检察院与天全县公安局联合成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双方将组织开展教研,统一执法尺度,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纳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视野 ,天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置独立办公室作为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办公场所 ,监督与协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