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李某某系石棉县公路养护段财务股原股长兼出纳 。被告人李某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判决将查封、实属罕见 。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予以从轻处罚 。
法官表示,以支付“人工费”“工程款”“退保证金”等名义,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3600余万元,投资入股水电企业、李某某与张某某(另案处理)合伙投资小水电站 ,个人消费等支出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李某某开始从石棉县公路养护段公账上挪用公款用于偿还民间高息借款 、大部分公款因客观原因未能退还 。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 ,
石棉县法院认为,归还营利性活动所欠借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