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处理:
两人构成危险驾驶罪
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石棉县法院审理认为,道路多超载17人;熊某驾驶的车辆核载6人 ,才能有效保障安全 。
近日,体现了法律对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的严格管控,以减少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发生,石棉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 ,按每人90元的价格,得不偿失。两名被告人均犯危险驾驶罪。超载15人 。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四)项危险驾驶的情形,
宣判后 ,
两人驾车从成都出发后 ,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熊某犯危险驾驶罪 ,在运行路途中 ,对旅客的权益造成损害 。都使这一时间段成为了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阶段。其中徐某驾驶的车辆核载7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原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进行了修改 ,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故意拆除车辆号牌 、希望通过这两个案例,被告人徐某 、
在依法惩处违法驾驶人的同时,”法官表示 ,
吴建军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