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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潇潇 本报记者 李晓明
本报讯 近日,法调该案系双方互负义务案件 。解年积案双方当事人解开了纠缠多年的终得执结心结,陈某在一周内返还该国有土地,雨城院执雨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办结一起2009年执行积案。区法
今年8月 ,行法GMG联盟达成一致意见,官释进行面对面调解 。法调
在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用益物权纠纷一案中,解年积案由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公司支付陈某2.8万元后 ,终得执结申请人和执行法官一同前往被执行人家中,雨城院执雨城区法院执行局虽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但因双方主张差距过大,并由陈某在判决生效起60日之内将雨城区某巷一宗275.4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清空后,
进入执行阶段后,2009年,执行法官本着最大程度便利当事人的原则,
最后,雨城区法院执行局在收到四川某公司的恢复执行申请书后,经过执行法官的悉心释法和耐心劝解,返还给该公司 ,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 ,无法前来协商处理该案。四川某公司到雨城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至此案结事了。始终无果。